資本市場之發展與公司治理之完備間存在著依存關係,完善的公司治理有助於資本市場的發展,而蓬勃的市場會給予企業更多改善公司治理的誘因,彼此間互為因果,缺一不可。當然,資本市場中必須存在豐富的投資標的,才能喚起企業強烈的改善動力。
過去十年也是我國致力於改善公司治理的開端,自民國九十一年起,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即透過上市、櫃審查以契約方式強制新申請上市、櫃公司設置獨立董事,之後,我國從實務到立法,逐步要求上市櫃公司設置獨立董事、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。這一套公司治理發展的路徑基本上仿自美國的體系,而與我國公司法之傳統雙軌制有所出入,因此在制度設計上頗有格格不入之感。
歐洲近幾年來也戮力於公司治理之改革,歐盟也有許多指令與此相關。本課程希望拓展我們對公司治理之研究法域,以歐洲之公司治理為研究對象,思索對台灣更好的治理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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